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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哈伊碳社区学院

联邦法规要求学生保持令人满意的学业进步才有资格获得经济援助.  副学士课程的学生将在春季学期结束时接受审查.  证书课程的学生将在秋季和春季学期结束时接受审查.  一旦学生尝试了12个学分,我们就开始检查学业进展. 完整的官方成绩单, 包括所有的转学分,以及即使学生被允许重新开始学业也出现的学分, 即使学生过去没有接受过经济援助,也会被审查吗.  获准入学不等于经济资助,学业成绩令人满意.  学生必须在考虑经济援助学术申请的学期注册课程. 在任何一个夏季学期(在同一个夏季)上的任何课程都被视为一个注册学期. 只有学分课程被视为满意的学业进展评估.

令人满意的学业进展是根据以下标准衡量的:

学生可以获得经济援助的最长时间. 成功完成的学时数,包括转学学分或出现在官方成绩单上的学分,即使学生被授予学术重新开始,也要除以尝试的学时数. 学生必须在成功完成学分的基础上保持最低累积平均成绩(平均绩点). (最低累积绩点不包括转学分.)

最大时间长度

联邦法规表明,学生可以获得的经济援助不得超过其教育计划公布长度的150%. 例如, 对于要求60学分的课程, 最长学习时间相当于六个全日制学期或90个学分. 学生在修满90学分(包括转学学分或因重新开始学习而出现在官方成绩单上的学分)后将无法获得经济资助。.  对于要求30学分的课程,最长时间为45个尝试学分. 学生在完成45个学分(包括转学学分或因重新开始学习而出现在官方成绩单上的学分)后将不会获得经济资助。. 换专业的学生和正在攻读额外学位的学生,无论完成额外学位或证书所需的学分数量如何,都只能获得额外的经济援助,副学士学位最多可获得90个学分,证书课程最多可获得45个学分.

成功完成的学时百分比除以尝试完成的学时数

尝试学时是所有LCCC学时的总和,无论是否收到经济援助,都要收取学费,加上所有接受学分的转学学时,以及所有出现在官方成绩单上的学时,学生被授予重新开始学习. 如果一个学生改变了学习课程, 所有课程的修习学分均包含在修习学分和已修学分的计算中.  学生必须获得上述所有学分的67%. 这个定量标准是用“获得的学时数”除以“尝试的学时数”计算的百分比。. 经审计的课程(L)永远没有资格获得经济援助. 大多数补习学分不计入尝试学分或已修学分.  以下辅导课计入尝试学分,最终成绩计入获得成绩:eng100, RSS 100和MAT 100.

最低累积平均绩点(平均绩点)

学生必须达到下列累积平均绩点:

尝试学时 平均绩点
1 – 12 1.00
13 – 24 1.50
25 – 36 1.75
37+ 2.00
  • 一些LCCC项目有额外的或更严格的令人满意的学术进步政策.
  • 学生只能获得一次以前通过的课程的经济资助.
  • 学生:报名参加某门课程并通过考试的学生, 然后再次注册该课程,但没有通过,就没有资格获得该课程的经济资助.
  •  学生可能不会获得他/她专业不需要的课程的经济资助.
  • 学生可以获得不超过30个补救学分的联邦经济援助.
  • 从其他学校接受的转学分计入学生课程的完成时间,包括尝试时数和完成时数.
  • 非母语英语课程课程计入补习学分,补习学分不超过30学分.
  • 学生在就读利哈伊碳社区学院期间只能收到一次经济援助学术申请.
  • 一个不完整的成绩成为一个不及格的成绩可能导致学生无法满足经济援助令人满意的学术进步.  有关未能保持令人满意的学业进展的其他信息,请参阅下文.

上诉权

如果学生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学业进步, 他/她有机会以书面形式向财政援助办公室申诉他/她的学业进展. 吸引力的形式 可以从财政援助办公室和利哈伊碳社区学院网站上的财政援助下获得. 如果由于学生亲属死亡导致学业进展不足,可以考虑上诉, 学生受伤或生病, 家庭困难, 人际关系问题, 难以平衡工作, 家庭, 学校, 等.经济或其他特殊情况. 上诉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虑,并由财政援助办公室在收到上诉表格后30天内进行审查. 财政援助办公室的决定或建议是最终的. 当上诉被批准时,学生的经济援助资格将被恢复,学生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才能继续有资格获得经济援助. 如果不符合上诉条件,则上诉在下学期无效,学生不再有资格获得经济援助. 如果最初的上诉被驳回, 该学生将保持不合格状态,并且必须支付教育费用. 如果学生因其学业进步而被拒绝资助, 该拒绝优先于他/她之前可能收到的任何奖项通知. 学生在就读利哈伊碳社区学院期间只能收到一次经济援助学术申请.

重建令人满意的进展

学生可以通过自费进入利哈伊碳社区学院并以足够高的平均绩点完成足够数量的课程来重新获得获得经济援助的资格.

宾夕法尼亚州立助学金获得者的学业进步政策,他们仍然在州立助学金合格项目中注册

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取得令人满意的学业进步. 每学年(秋季), 春季和/或夏季学期),在此期间收到国家助学金, 学生必须在收到州助学金的学期内成功完成与学生入学状态相适应的最低学分. 例如:如果学生在上一学年最后一次获得州助学金,并且获得了两个全日制学期的州助学金,那么学生必须在这两个学期期间或之后成功完成24个学期的学分,才有资格参加下一学年的学习. 同样,如果学生在上一学年最后一次获得国家助学金,并且获得了两个半学期的国家助学金,那么学生必须在这两个学期期间或之后成功地完成12到22个学期的学分,才能有资格进入下一学年.  对于转学生来说,成功修完的学分可以从一所学校转到另一所学校. 因此,如果学生在一所学校获得了州助学金,但没有成功地完成所需的学分, 学生没有资格在另一所学校获得州补助金,直到所有“弥补”学分成功完成. 在每学年结束时检查国家拨款的进展情况.

了解上述要求是学生的责任. 未收到通知不会取消学生的经济援助状态.

如果你有任何问题,请联系财政援助办公室610-799-1133.

修改后的02/2019